2021年8月18日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辽宁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新学期开学的时间安排和师生返校要求,确保全省秋季学期开学工作安全、平稳、有序。 第一;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我校制定了学生返校的总体要求: 1、14天之内,旅居重点管控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区及县级市)或接触重点管控地区人员的学生生暂缓返校。 2、提前14天返回学校驻地,每日做好体温和健康监测记录,身体健康无异常方可返校,健康记录存档备查(学校官网于7月21日发布的领取录取通知,点击附件汇总,每名新生要下载《高一新生疫情防控调查表》并认真填写至开学前,之后手写签字,开学时以班级为单位上交)。 3、境外学生返校要求 境外学生返校严格遵守外事部门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经批准入境后,按属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进行隔离管控,解除隔离后,按照学校防控措施要求返校。 4、身体异常学生返校要求 返校前一周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师生应及时向学校报告,治愈后按相应要求返校。 第二、2024届高一新生目前不在沈阳人员防控统计的要求 目前不在沈阳的高一新生,除正常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之外,请在获悉本通知之日起,尽快返回沈阳,并立即向学校如实报告所在的省或市,以及身体状况。(联系人:王瑶,189-0988-3773)。 第三、关于其他未明确事项,请高一新生和家长密切关注辽宁省实验中学官网再次通知。
辽宁省实验中学学生处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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