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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动态--北京出台减负“八条规定”

新闻来源:新闻中心   新闻作者:辽宁教育网   责任编辑:闻毅   新闻录入:王美佳
字体大小: 超大          字体颜色:字体颜色     新闻阅读: 次    发布时间:2013.02.27

辽宁教育网2013-02-26 报道
     北京出台减负“八条规定”
  为了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提出了“八个严格”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和北京市课程计划,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严格控制作业量,严格规范考试和评价工作,严格禁止违规补课,严格教辅用书管理,严格各类竞赛管理,严格落实工作要求。
  据各区县相关负责人介绍,开学前,区县教委已将“八项规定”传达到各个学校,要求学校将减负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上报到区县教委。
  据悉,之前关于中小学生减负的问题,市教委多次提到过,但将八条规定集中在一起要求各区县进行执行还是第一次,“能感觉到这次北京市对中小学生减负的力度很大。”石景山区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小学低年级生不能留课外作业
  对于中小学负担的问题,之前北京市教委相关负责人曾表示,造成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因素有很多,既有教材编写不够科学、课程门类过多过泛、教师专业能力不足等教育实施层面的原因,也有学生考试评价、教师和学校绩效考核等教育制度层面的原因。
  在此次“八条规定”中,对比以往,在“中小学作业量”的规定上,市教委给出了明确的要求。据区县教委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对于初中生,北京市规定“家庭作业每天不超1.5个小时”,对于小学生,低年级学生也由以往规定的“不留书面课外作业”变为“不留课外作业”,小学其他年级的规定还跟以往保持一致。
  在此次规定中,市教委还特别要求各中小学不许给家长留“家庭作业”,之前有很多家长叫苦不迭,表示学校让他们给学生印试卷、抄作业等各种事情。
  部分区县教委表示,“初中生每天家庭作业不超1.5小时”的规定,在老师中有一些争议,“1.5个小时如何界定?同样的作业量,有的学生写得快,有的学生写得慢,不好衡量时间点。”西城区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如何布置家庭作业、量多大合适等问题,将是今年该区重点调研的课题。
  新闻链接
  1988年,原国家教委颁发《关于减轻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的若干规定》,明文规定小学一年级不留书面课外作业,二、三年级每天课外作业量不超过30分钟,四年级不超过45分钟,五、六年级不超过1小时。不布置机械重复和大量抄写的练习,更不得以做作业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学校和班主任老师应负责控制和调节学生每日的课外作业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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