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成为大陆学生赴台就读学位试点省份。3月27日上午10时,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在2011年确定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6省市为大陆学生赴台就读学位试点省份的基础上,正式公布了增加辽宁、湖北两省为大陆学生赴台就读学位试点省份。 从今年起,户籍在辽宁省的台湾承认学历的学校本科毕业生可以报考台湾有关高校的硕博士学位,参加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可以报考台湾的有关招生院校,为辽宁省户籍的广大考生在报考时增加了新的选择。
(辽宁省教育厅 国际交流合作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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